各二级党组织,各单位、各部门:
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抓好“五一”、“端午”期间作风建设工作,防止“四风”反弹回潮,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重申如下:
一、提高站位,全面压实主体责任
各二级党组织,各单位、各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,始终保持清醒认识,以坚强的政治定力锲而不舍纠治“四风”;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“一岗双责”,模范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,自觉抵制不良风气,在节日期间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本单位教职工的教育、管理和监督,督促教职工筑牢思想堤坝、守住行为底线,切实以严的标准、严的举措保证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,让遵纪守规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行动自觉,形成清廉过节的良好风尚。
二、重申纪律要求,确保令行禁止
1.严禁通过设立“小金库”违规发放津贴、补贴、奖金、实物或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违规花钱;
2.严禁擅自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名义从事商业谋利活动;
3.严禁违反学校“新冠”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和规定;
4.严禁违规公款吃喝、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;
5.严禁违规收送各种有价证券、支付凭证、消费卡、电子红包以及土特产品等节日礼品礼金;
6.严禁乱收费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;
7.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;
8.严禁公车私用或“私车公养”;
9.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参与黄、赌、毒等活动;
10.严禁奢侈浪费和各种变相违规违纪行为。
三、加强监督检查,精准执纪问责
党委督查室将认真落实监督责任,紧盯节点、聚焦问题,采取多种方式,严肃查处隐形变异“四风”问题,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。凡罔顾纪律规矩、顶风违纪的,将依规依纪从严从重查处;凡“四风”问题突出,教育不严、监管缺位、履职不力的党组织,坚持“一案双查”,既追究直接责任,更要追究所在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有关负责同志的领导责任。
祝您和您的家人节日愉快!
党委督查室
2021年4月29日